蘇先生有一個位置不錯的透天,是他老爸繼承給他的,一樓寬敞明亮可以做店面,二樓以上可以自住或當倉庫,五年前以每月8萬元出租給彭先生,彭先生將一樓裝潢後拿來做早午餐,但生意普普,後來貼錢給部落客發業配文,莫名就變成拍照、打卡景點,生意也越來越好,但因為屋頂老是漏水怎麼修都修不好,和房東吵了幾架後,乾脆就擺爛不繳租了,卻還賴著繼續開店,蘇先生自己花了兩年打贏返還房屋訴訟。
判決確定後聲請法院趕人,但因為彭先生耍賴不肯搬離,一方面請律師寫了一堆聲明異議狀從程序上亂,另一方面等法院執行人員到現場履勘時,先是哭哭裝可憐保證多久會搬,等拖過期限履勘時又想盡辦法阻撓,前後拖了兩年都沒點交成功。
蘇先生經人介紹請謝律師協助,閱卷後先後遞幾份陳報狀與執行處釐清案情,和事務官敲定執行日期和方案後,備妥搬家公司人員、車輛、鎖匠、貨櫃車等,並聯繫管區員警派員協助。
點交期日當天,法院執行人員到場,等管區員警到了之後,彭先生和他的委任律師等才姍姍來遲,律師遞交異議狀,謝律師就異議事項一一駁斥並說服事務官後,事務官看債權人這邊兵強馬壯、裝備糧草充足,見時機成熟,認為今日必可攻下敵寨,彭先生見狀躲回店內,還從裡面反鎖,大夥從縫隙間看見彭先生搬了兩桶瓦斯桶堵門。
事務官緊急聯繫派出所所長、偵查隊和消防隊到場討論要不要破門和怎麼破門,謝律師和派出所警專剛畢業的員警小哥在門外和門內彭先生閒聊,聊著聊著不小心彭先生竟然就被騙開了門,謝律師見狀大腳一踢把門踢開,員警小哥A把彭先生拉出來互毆,員警小哥B看他們倆扭成麻花、不分高下,就不打擾他們進門去關瓦斯。
後來彭先生被載去警局,債權人這邊把鎖換掉、屋內物品造冊、清空、上貨櫃、載走等等,從早上弄到半夜才完成,後面就只剩遺留物保管、領回或拍賣程序,大約半年房屋點交便大功告成。
這間房屋蘇先生花了五年才要回來,換算租金是480萬,這邊律師有兩個建議,第一可以先花點小錢在簽租賃契約時就拿去公證,這樣可以不用訴訟就可以直接強制執行,遷讓房屋訴訟最快也差不多要半年,加強制執行最快再半年,可以比較一下公證費用和租金損失的金額,第二如果房客很難纏,其實早一點找律師諮詢或協助,或許不用拖到那麼久。
Comments